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津团发(2012)97号————————————
————————————关于推动形成共青团新媒体和文化工作
系统化格局的通知
各区、县、局(总公司)、大专院校、中央直属驻津单位团委,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
面对时代发展和青年变化,积极有效地运用新媒体和文化手段开展团的工作,是共青团更好地融入青年、融入社会,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目标要求的必然选择。为落实团中央《关于推动形成共青团新媒体和文化工作系统化格局的通知》(中青办发【2012】25号)的要求,团市委决定组织、推动全市各级团组织建设新媒体和文化工作新格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天津市各级团组织在具有普遍性的新媒体和文化载体运用上形成比较完整的工作格局。各区、县、局(总公司)、大专院校、中央直属驻津单位团委(以下简称区县局级团委)在运用新媒体和文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若干方面形成常规机制,在借助新媒体和文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若干活动项目上取得有亮点的工作突破。
二、工作安排
1、网站建设
团市委要依托天津共青团网站、天津青联在线、天津市12355网站、天津青年志愿者网等,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管理,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网站功能,针对新形势下青年工作的特点,创新、完善网站内容,使网站更好地成为团组织面对青年、融入青年的平台。
区县局级团委要普遍建成团的工作网站或青年网站,已建立网站的单位,要完善网站管理,继续加强建设,及时更新,充分发挥网站在共青团工作中的作用;尚未建立网站的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筹划,尽快建成团的网站并于年底前实现正常运营。要鼓励、指导街、乡、镇级团委根据自身情况建成团的工作网站或青年网站。
团市委相关责任部门:办公室、统战部、青工部、青农部、城区部、学校部、权益部、志工部。
2、手机媒体
团市委要继续探索建设面向广大青年或团干部的手机报平台,要依托天津城市青年手机周报、团市委权益工作手机报等载体,围绕青年最关心、与青年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设计手机报内容,紧贴共青团工作实际,逐步扩大青年覆盖面,使手机报成为联系青年、服务青年、引导青年的重要渠道。
区县局级团委要积极建立手机报或手机短信群发平台。已有此类平台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建设,使团的手机报成为传播积极向上信息的新平台;还未建立的要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尽快建立。要鼓励、指导街、乡、镇级团委根据自身情况建立手机报或手机短信群发平台。
团市委相关责任部门:青工部、青农部、城区部、学校部、权益部。
3、微博
团市委要做好团市委官方微博“津彩青春”的管理和运营,加强宣传推广工作,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设计符合青年人特点的模块和内容,按时更新,保持活跃度,每年组织开展3次以上话题讨论。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要开通本部室或单位的官方微博,加强日常管理运营,每年组织开展1次以上话题讨论,更好地借助微博开展工作。
区县局级团委要开通官方微博,做好微博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每年依托官方微博组织开展1次以上话题讨论,同时,要积极指导街、乡、镇级团委在新浪、腾讯等微博业务影响较大的网站开通官方微博,并依托微博开展活动,不断完善微博体系建设。
各级团组织要围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保护母亲河、希望工程、12355 等团的重点工作项目和品牌活动, 开设专项工作微博;积极鼓励各级团干部和青年工作者以个人名义开设实名微博;努力推动青联委员以及在青年中有影响力、社会形象正面、与团组织有密切联系的青年典型、青年名人开设微博。
团市委相关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统战部、青工部、青农部、城区部、学校部、少年部、权益部、实业部、国际部、志工部、机关党委及各直属单位。
4、新媒体活动
团市委相关责任部门要围绕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每年举办1次以上主题鲜明、在青少年中形成一定影响的新媒体活动(不含第3项中的微博话题讨论)。
区县局级团委要每年组织开展1次以上在本区域青少年中形成一定影响的新媒体活动(不含第3项中的微博话题讨论),并鼓励、指导街、乡、镇级团委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活动。
团市委相关责任部门:宣传部、统战部、青工部、青农部、城区部、学校部、少年部、权益部、志工部。
5、推动建设小型化、分散化、社区化的基层新媒体阵地
团市委要指导、推动区县局级团委建立即时通信群组、社交网站主页、论坛、短信群发平台等小型化、分散化、社区化的新媒体阵地,团市委相关责任部门每年就此开展1次以上集中指导、推动、培训的工作或活动项目。
区县局级团委要积极开展培训会、推动会等,鼓励、指导街、乡、镇级团委建设各类新媒体阵地。
团市委相关责任部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城区部、学校部、少年部。
6、电视栏目
团市委要积极与天津电视台开展合作,在联合做好“今天我面试”栏目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开设在本市青少年中具有广泛影响的长期、固定栏目。
区县局级团委要积极与本区域电视台合作,争取联合推出面向青少年的电视节目。
团市委相关责任部门:青工部、青农部、城区部、学校部。
7、文化产品创作
团市委要积极与有影响力的动漫、影视、音像、游戏制作公司和图书出版社开展合作,联合推出一批符合青少年特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涵、合理体现共青团标识的动漫、影视、歌曲、图书、游戏等各类青少年文化产品。
区县局级团委要争取在联合社会力量创作推出文化产品方面做出积极尝试。
团市委相关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统战部、青工部、青农部、城区部、学校部、少年部、权益部、实业部、国际部、志工部、机关党委和直属单位。
8、文化产品推介
团市委要借助团组织的社会公信力,积极向社会各界征集符合青少年特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涵的动漫、影视、歌曲、图书、游戏等类别青少年文化产品,每年至少挖掘、确定一类文化产品统一向青少年发布、推介。
团市委相关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统战部、青工部、青农部、城区部、学校部、少年部、权益部、实业部、国际部、志工部、机关党委和直属单位。
9、文化活动
团市委相关责任部门每年要在本市开展1次以上主题鲜明、具有一定规模的青少年文化活动,并且要对各基层单位团组织开展工作指导。
区县局级团委每年要在本区域开展1次以上的青少年文化活动,并鼓励、指导街、乡、镇级团委积极开展青少年文化活动。
团市委机关相关责任部门:宣传部、统战部、青工部、青农部、城区部、学校部、少年部、志工部、机关党委和直属单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将本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纪念中国共青团成立90 周年大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予以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此项工作与团的日常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形成工作系统化格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2、精心组织,注重落实。各级团组织要将本项工作作为共青团运用新媒体和文化手段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托,积极开展新媒体和文化活动,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至团市委宣传部。
3、综合考评,确保实效。为推动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本项工作,在我市尽快形成新媒体和文化工作系统化格局,团市委将对本项工作开展督察,各战线部门要制定切合本战线单位实际的评分细则,并于10月12日前下发。各基层团组织要积极开展工作自查自评,巩固较强项目,补齐薄弱环节,认真填报并上报至本战线部门。
团市委各部室要对照文件内容积极开展工作,各战线部门要及时汇总并审核本战线评分情况并排名,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团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将制作专题网页公开本次工作的相关情况。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201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