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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市新长征突击手(队)”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9

津商团发2013年(3)号

各学院团委:

按照津团发(2013年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市第十三次团代会确定的“一一六”工作布局,营造团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团市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开展2013年度天津市新长征突击手(队)评选表彰工作。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申报市级新长征突击手:

(1)积极拥护、模范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及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

(2)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钻研业务技术;

(3)年龄在14周岁至35周岁之间的优秀青年(即1977年5月5日—1999年5月4日出生);

(4)必须是基层团干部、一线教师或基层青年管理干部;

(5)在保卫祖国、建设家乡、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在我校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2、申报市级新长征突击队:

候选集体建队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并在工作中围绕校中心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名额分配:

2013年度新长征突击手四名;2013年度新长征突击队一个。

各学院可推荐申报基层团干部一名、教师或基层青年管理干部一名参评突击手(分开参评不得兼报);推荐一个集体参评突击队。

三、时间安排:

1、各学院团委将本单位申报新长征突击手(队)候选人(集体)的主要事迹材料(1000字,A4纸打印1份)、登记表(1份)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21日五点前报校团委。

2、团委初审后,将于3月22日进行抽签排序,3月25日上午召开考评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公开投票,参评突击手(队)候选人,每人(队)准备3分钟发言,由评委现场投票,推选最终上报团市委候选人。

3、各学院团委要认真落实,严格把关,切实做好2013年度天津市新长征突击手(队)的推荐申报评选工作,真正把在我校做出优异成绩的优秀基层团干部、青年教师或基层管理干部和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模范集体推荐上来,圆满完成此次评选工作。

为更好地利用新媒体手段展现工作风采,加强与广大青年沟通交流,用榜样的力量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团员青年传递社会正能量,申报市级新长征突击手候选人、市级新长征突击队候选集体应开通实名认证微博,微博开通及认证有关问题可联系校团委宣传部工作人员。

附:

1、2013年度天津市新长征突击手申报表

2、2013年度天津市新长征突击队申报表

共青团天津商业大学委员会

2013年3月18日

附件名称:2013.3“天津市新长征突击手(队)”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