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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五四期间开展“我的中国梦”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8

津商团发2013年(6)号

各学院团委:

今年是“五四”运动九十四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市第十三次团代会“一一六”工作布局的总体要求,根据津团发2013(52)号文件要求,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青年节期间,集中开展“我的中国梦”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的中国梦

二、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宣讲活动。各级团组织要邀请青年典型、党政领导、专家学者, 围绕中国梦与当代青年的责任, 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宣讲, 引导团员青年深刻认识中国梦的基本内涵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深刻认识实现中国梦必须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深刻认识应自觉把个人梦想融入中国梦之中, 深刻认识实现中国梦需要亿万青年脚踏实地、不懈奋斗,并就青少年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各学院团委要在“五四”期间面向青年学生组织开展1场宣讲会。

2、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校团委将围绕“我的中国梦”主题举行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第十一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书画作品展、体育节等活动,帮助团员青年加深对中国梦的认识, 增强团员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各级团组织要围绕“我的中国梦”主题,通过学习座谈、交流讨论、入团宣誓、参观寻访、青春故事讲述、征文演讲、志愿服务、文艺演出、撰写网络日志等多种形式,每学院至少开展1次主题团日活动,在“五四”期间形成整体声势。

3、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主题活动。要特别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开展“千网联动”交流展示活动。团市委将在天津共青团网站建立“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页,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集中展示全市活动情况;校团委将在网站上建立“我的中国梦”专栏网页,集中发布相关活动报道。各级团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与团市委专题网页的链接,并通过在团的网站开辟专题网页、学习专栏、交流讨论区等途径,积极参与“千网联动”交流展示活动。同时,要充分运用微博、手机报等载体,吸引更多团员青年参与, 扩大活动影响, 促进互动交流。

三、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各级团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我的中国梦”系列活动是展示团组织形象和青年风采的重要契机,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科学合理设计形式和内容,做到活动主题明确,青年喜闻乐见。

2、立足基层,贴近青年。要紧扣主题,广泛覆盖,发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指导基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力求开展的活动体现时代气息,体现青年特点,受到青年欢迎。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打好宣传工作“主动仗”,加强与宣传、新闻、文化等单位的合作,充分发挥新媒体特别是各级团组织官方微博的作用,开辟专栏、特刊,集中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请各学院团委于5月7日前将围绕“我的中国梦”主题开展的系列活动情况(见附件)电子版提交至校团委。

附件:“我的中国梦”系列活动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天津商业大学委员会

2013年4月28日

附件名称:附件.doc